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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上帝要什麼?

  • 主題:心靈小品
  • 期數:331(2016年9月)
  • 作者:Dave Williamson
信仰生活其實很簡單──簡單,但不見得容易。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反思、應用信仰,雖然有著複雜細微的差別,但是自始至終其實是簡單明瞭的。耶穌用兩條大誡命來總結舊約的律法──要愛上帝,用你的全人──你的一切「情感、祈禱、力氣和智力」(路加福音十章27節,譯自英文信息版聖經),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愛是最根本的!
 
對耶穌、對基督徒來說,愛是動詞,是表現,是一系列的行動,腳踏實地而具體,是仁慈與憐憫的日常表現。當耶穌被問到什麼才是愛鄰舍,他用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來回答──一個被輕視的外邦旅人冒著風險,對另一個旅人展現實際、慷慨的憐憫。撒馬利亞人的行動既冒險又花錢,但是單純直接。
在另一個情景,耶穌回應關於上帝的最終決算(馬太福音廿五章31-40節)。承受天國(上帝的恩福)之人就是那些給飢餓的人吃、給乾渴的人喝、給無家的人住、給貧窮的人穿,並且花時間陪伴傷病者與階下囚的人。這是對基督真正的愛與忠心:「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
 
後來,保羅對生活在終極的「世俗之城」──帝國首都──的基督徒,解釋得更清楚:愛必須真實(羅馬書十二章9節)。真誠的愛顯示於彼此關懷(成為真正的好朋友)、甘願做配角、殷勤地長期關切、發揮創意、無論親疏皆款待來者、為敵人祝福、分享他人的笑與淚、以謙卑與人和睦。真正的愛避免報復和論斷,求他人的益處、讓上帝評斷,並主動展現仁慈與慷慨的簡單行動。
這就是日常工作的呼召:忠心地展現愛。實際的關懷是我們首要的職業/工作,是我們首要的生活目標,不論在職場、家庭、公路或街坊,不論在散步、在高級餐廳或得來速用餐,或是在健身房運動。身為基督徒,這是我們的呼召,是上帝對我們一生的旨意,是我們工作、生活、存在的理由。
 
Gerry Sittser教授寫道:「因此,關於上帝簡明的旨意,耶穌的教導在任何可想像的情境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不論我們是醫師或牧師、單身或已婚、年輕或年長、健康與否、富裕與否。那是我們每日的選擇,為要榮耀、服事上帝。」  
◎本文原題「What does God want?」於2001/12/26刊登於www.highcalling.org。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