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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基督徒如何看待安樂死與協助自殺

  • 主題:基督徒的生命倫理
  • 期數:357(2018年11月)
  • 作者:陳鼎達
常見贊成「安樂死」與「協助自殺」的論點如下[1]

人對自己生命與死亡有自主權。尊嚴死去是道德權利、也受憲法隱私權的保障。

死亡的痛苦,沒有出路,沒有解決方法。所以安樂死與協助自殺對受苦的人和家人,都是仁慈的做法、合乎人道的行為。

安樂死與協助自殺可以解除家人沉重的負擔、減輕社會的重擔。

根據聖經的觀點,評論如下:

生命與死亡的主權屬於上帝。根據聖經[2],人的生命由上帝創造與維繫,其目的、意義與責任由神賦予,所以主權仍在上帝手中,人對生死無法「自我作主」,也就沒有「生死的自主權」,卻有維護自己與他人生命的義務[3]。上帝給人選擇遵從與否的自由,這是自主權的範圍[4]。人若自殺,是違背上帝賦予生命的目的、意義與責任,也拒絕維護自己生命的義務。人因犯罪終必死亡[5],自殺只是提早讓身體死亡,不是對生死的自主。

根據法律權利的概念,若人有自殺或死亡的權利,則賦予他有請求他人協助其自殺或死亡的權力,這種滿足自殺或死亡權的義務,同樣違背上帝給人維護自己與他人生命的義務。

沒有所謂「尊嚴死」。「尊嚴」意指其身份地位受適當的對待與尊重,體現在按其自由意志作出選擇尊重其身份的行動。所以,包括「自主決定」在內的人權,源自於人的尊嚴。但假若按照自主所做的決定,違背「尊重其身份」之時,便有損其尊嚴。根據聖經,死亡是人犯罪被咒詛的終極結果,靈魂先死,身體漸漸朽壞,至終死亡,無可避免。所以,死亡是犯罪喪失尊嚴的後果,因為選擇了有損其身份之決定,而且體現尊嚴的生命已然結束,唯獨生命才有尊嚴可言,因此,無所謂「尊嚴地死」[6]。所謂「尊嚴死」的訴求,不是死得有尊嚴,只是藉由結束生命來減少無法避免的死亡痛苦,減少「不尊嚴」的感受,所以產生「尊嚴死」,也就是「安樂死」或「協助自殺」之要求,皆因人無法解決死亡的痛苦。

然而,痛苦本身是死亡的一部份,是死亡的症狀,提醒人們死亡的現實,好叫人們回轉歸向上帝,獲得救贖、存活及祝福[7]。要解決「痛苦」,應該先解決「死亡」,尋求如何戰勝死亡、如何活得有尊嚴,也就是如何恢復上帝造人所賦予的形象、樣式、榮耀,並按照上帝賦予人生命的目的、意義與責任過活,因而帶來上帝所預備的祝福與平安[8]

根據聖經,人唯有悔改轉向上帝,藉著耶穌的血救贖,才可罪得赦免[9],不致滅亡,靈性重生[10],有上帝生命之靈內住[11],與生命之源連結,可以活到永遠(永生)[12],即使面對身體死亡的必然,仍然有復活的盼望[13],在身體死亡臨到之前,仍可活出豐盛的生命[14]

死亡的時間與方式應尊重上帝。有人認為:既然終必一死,應當允許當事人選擇特定時間與方式死亡,免除原死亡過程中「不必要」的痛苦。但這等於允許人從出生開始隨時可以選擇自殺。如果允許人自殺的時機為「生命末期」,意指這階段及其中的痛苦沒有意義,可以任意略過。

但從緩和醫療的實務中可知,即使末期病人,仍可經歷關係修復、靈性成長等寶貴經驗、甚至靈魂得救。況且,生命末期仍是生命的一部分,其目的、意義與責任與生命開始相同,沒有理由可以允許末期病人自殺。

緩和醫療可緩解全人痛苦、減少無效醫療與社會成本。除了上述戰勝死亡之道,以基督信仰為基礎的緩和醫療(運用基督化靈性關懷)所提供之全人、全家、全程、全隊照護,可以減輕病人及家屬面臨之全人(身體、心理、社會、和靈性)痛苦,提升生活品質,修復關係,藉由道謝、道歉、道恕、道愛來互相道別,陪伴病人善終、協助家屬度過哀傷。因此,高品質的安寧緩和醫療,可以免除安樂死和協助自殺的需要。

面對生命末期維生醫療的抉擇,也有應用倫理架構可供參考[15],避免無效醫療延長不必要的死亡過程,同時減少醫療支出與社會成本。
 
[1] 部分內容摘要整理自國立清華大學生物倫理學課程講義。http://life.nthu.edu.tw/~labprl/Bioethics/13.doc, last assessed on 2018-08-26.
[2] 創1:26-28;賽43:7
[3] 創4:13-15
[4] 申4:1-2
[5] 羅6:23
 
[6] 柯志明Facebook 2018年6月9日貼文
[7] 申30:1-10
[8] 申29-30章;約14:27
[9] 西1:13-14
[10] 約3:3-16
[11] 羅8:9;8:11;林前3:16;6:19;弗2:22
[12] 約1:12-12;1:29;3:5;3:14-17;3:36;4:14;6:51;7:37-39;8:51;10:28;11:25-26;14:6;20:31
[13] 約5:24-29;6:39-40
[14] 約8:12;8:31-32;10:10
 
[15] Albert R. Jonsen, Mark Siegler, William J. Winslade: Clinical Ethics: A Practical Approach to Ethical Decisions in Clinical Medicine, 8th Edition, 2015. 倫理四象限分析方法:醫療的適應症 [效果、副作用及負擔]、病人對醫療的自主偏好、醫療對生活品質的影響、及其他情境因素 [利益衝突、文化、宗教信仰、法律、社會資源分配、公共衛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