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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病主法正式上路 全台77家醫院提供諮商

  • 主題:人生最後一哩路
  • 期數:362(2019年4月)
  • 作者:新聞資料/衛生福利部 整理/蔡惠玲
亞洲第一部維護病人善終自主權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實施,全台已有77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年滿20歲或未成年但已婚者,可以至醫院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以下稱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並註記於健保卡。一旦符合末期病人等五大狀況,包括:面對生命末期、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的嚴重疾病,就能依照「預立醫療決定」,決定要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食等,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衛福部表示:要預立醫療決定,必須到可以提供照護諮商的機構進行醫療諮詢,目前全台有77家衛福部指定的照護諮商的醫療院所。諮商參與者除了本人,還需要至少1名二等親內親屬陪同,若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也應來一同接受諮商。

「諮商費用以小時計算,每小時上限不得超過3500元,鼓勵家屬一起參與諮商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同一時段,第2人次予以減免。」衛福部表示,根據台北市聯合醫院的試辦經驗,醫療團隊為民眾進行照護諮商,平均每人次需耗時60-90分鐘。

此外,衛福部為了減輕民眾負擔,鼓勵簽署,也正規劃補助措施,包括:1.中、低收入戶可於各縣市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之示範醫院,免費接受照護諮商服務。2.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計畫,對於無法或不便出門的失能個案,可透過家庭醫師到宅協助進行諮商與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