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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面對人工智慧的信仰

  • 主題:我們的話
  • 期數:364(2019年6月)
  • 作者:郭英調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egence),或稱為人工智能,由於具有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的功能。因此能力即將(或已經)超越人類。美國基督教福音派於2019年4月11日發表對人工智慧的聲明,期望裝備教會積極參與人工智慧領域,而非在這些議題已經影響我們所屬群體之後才開始回應。摘錄重點如下,原文網址:https://erlc.com/resource-library/stateme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an-evangelical-statement-of-principles

第1條、神的形象:神按祂的形象造每一個人,人類的創造力是用來反映神的創造方式。任何形式的科技不應該篡奪或破壞神所賦予人的治理使命。

第2條、人工智慧作為科技:人工智慧的發展可以用來榮耀神,促進人類的繁榮,以及體現對鄰舍的愛。但人工智慧是無法滿足人類的最終需求。

第3條、人工智慧與人性的關係:人工智慧為人類推論和道德決策提供資訊和幫助。但科技不是道德行動者(moral agent)。只有人類才有道德決策的責任。

第4條、醫學:人工智慧的醫學應用,不應是如唯物主義者(materialist)和結果主義者(consequentialist)的世界觀所認為可以改善人類、改變人類或使人類完全的手段。

第5條、偏見:人工智慧本身存在偏見。人工智慧的設計或使用方式不應違反人類尊嚴的基本原則。

第6條、性: 神為人類所設計的性行為是善良的,神規定性的合一是終身婚約中男女之間的專屬關係。追求性的歡愉導致的人格物化(objectification),不應作為發展或使用人工智慧的正當理由。

第7條、工作: 我們確認工作是神為人類訂定的計畫的一部份。人類不應該將人工智慧及其他技術創新作為走向純粹休閒的生活模式的理由。

第8條、資料和隱私: 我們肯定隱私、個人財產,不應被政府、公司、民族國家和其他團體所侵犯。

第9條、安全:人工智慧不應用於壓制神賦予所有人的言論自由或其他基本人權。

第10條、戰爭:戰爭中的道德責任不可以委託給人工智慧。任何國家或集團都無權使用人工智慧執行種族滅絕、恐怖行動、酷刑或其他戰爭罪行。

第11條、公共政策:不應該使用人工智慧來侵犯神賦予的人權。

第12條、人工智慧的未來:人工智慧將繼續以我們目前無法想像或理解的方式發展,並遠遠超過許多人類的能力。人工智慧不會使我們更具有人性或減損我們的人性。人工智慧的未來發展最終不會滿足我們對完美世界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