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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燈塔繼續發光──馬立娜姑娘

  • 主題:護宣史話
  • 期數:381(2021年3月)
  • 作者:潘稀祺

漢 名:馬立娜
出生地:芬蘭人
學 歷:芬蘭護理學校,英國護理學會執照
經 歷:恆春基督教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
在台期間:1967-1998 


20年前,筆者於新樓基督教醫院服務時,曾經受邀到恆春基督教醫院主理員工大禮拜及培靈會,才知道該院有一位這麼讓人感動的宣教護理師。後來,2009年參加路加傳道會舉辦的醫療傳道退修會親自遇到她,且與她談話及合影,甚感榮焉。

馬立娜姑娘(Matika iner Leena Marjatta),1939年出生於芬蘭,畢業於芬蘭護理學校,1967年接受芬蘭信義會的分派,到台灣最南端的恆春基督教醫院從事護理工作,開啟她的醫療傳道的事工。但似乎與恆春有緣,因為她兩個姐姐已經早她分派到恆春,大姐馬麗莎擔任英語老師,二姐馬美玲是牧師,她到恆春後,與兩位姐姐住在一起。

30歲到英國學習護理技術,取得「英國護理學會」的執照。然後,再到宣教師學校上了半年課,學無止境就是為了護理宣教來預備。

馬立娜姑娘常說:「護士不是只把醫師交代的事做完,還要付出關懷」。

她在恆春半島默默服事31年,把青春歲月投入弱勢百姓身上,這位讓恆春人感恩的芬蘭護士,與恆春人成了至好朋友,當地人都叫她「馬阿姨」。

彼得前書二章21節:「上帝呼召你們的目的就在這裏;因為基督為你們受苦,給你們留下榜樣,為要使你們能夠跟隨他的腳步走。

在她一生護理傳道旅程中,留下感動的宣教精神讓人讚賞:

一、走出黑暗,迎向陽光

約書亞記一章9節「你要記住我的命令:要堅強,要勇敢!不害怕,不沮喪;因為你無論到哪裏,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與你同在

馬立娜姑娘每天上午在診所照顧病人,下午便充當司機,載著醫師到各鄉鎮巡迴醫療。她對痲瘋、肺結核等慢性病人特別用心,因為這些病人飽受社會歧視、異樣的眼光,讓他們十分自卑。不但家人遺棄他們,連自己也放棄,馬立娜姑娘覺得自己有使命感,來帶領他們從黑暗走出光明。

她定期到痲瘋病人家裡,為他們清除濃臭的傷口;她從不戴手套、口罩,為的是不傷害病人自尊心;她按時為肺結核病患送藥,苦口婆心地規勸他們認真服藥。

二、關心弱勢,給於關懷

馬太福音廿五章35-36節「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

馬立娜姑娘常帶一些營養不良的小朋友或是精神病患回診所用心照顧。曾有一名腹瀉不止的病童,只有四公斤重,只因家裡貧窮,買不起營養品,且父母親忙於工作,沒有時間照顧;馬立娜姑娘基於愛心,把他帶回家照顧,直到他長得健康,才把他送回家。

她曾經把一名再生性不良貧血的青年,家人到處求治無望,讓他放置在屋角躺著,自生自滅。馬立娜姑娘發揮惻隱之心,把他帶回照顧,和同事挽起袖子捐血,救治他的生命,因血不夠用,她就找到軍營向阿兵哥募血,一年多後,這名病人帶著微笑,無遺憾的離開世間。

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

三、用心輔導,外籍新娘

1996年馬立娜姑娘再返回恆基,關心當地的菲律賓新娘多了起來,便開始從事外籍新娘輔導事工,她便成立「菲律賓團契」,教導她們台語,如何說好聽的話讓婆婆高興,幫她們排解婆媳紛爭;遇有夫妻吵架,都充當和事佬。

她甚至冒著生命的危險,去找上外籍新娘仲介,請求他們不要為了一點傭金,亂配婚姻,以免製造家庭的不幸,造成更多社會事件。

希伯來書十三章2節「要接待異鄉人到你們家裏。曾經有人這樣做,竟在無意中接待了天使。

四、高齡社會,關注老人

馬立娜姑娘有洞見之明,1980年代台灣漸漸步入高齡化,這也是社會的必經的趨勢,於是她成立「社區老人中心」,為高齡老人舉辦許多活動,讓他們活出更快樂的人生。

老人生活愈來愈孤單,特別現今鄉下年輕人為生活到外面打拼,家裡只剩下孤獨老人,他們需要有人陪伴,需要安全感,所以陪伴和照顧老人的事工,是今天教會與社會共同重要的課題。

燈塔繼續發光

1998年,馬立娜姑娘因要回故鄉照顧九十多歲高齡的老母親,因此退休返鄉。

她說:「要我離開,也不是簡單的事啊!」,自己早已成為半個台灣人,回到芬蘭,反而覺得不習慣,她實在放不下這裡純樸、善良又熱情的鄉親。同年她也得到第八屆全國「醫療奉獻獎」,這是她實至名歸的最大賀禮。她在南台灣所做的事工誠如加爾文所說:「基督徒首先要拋棄自我,把自己完全獻給上帝;所說、所想、所行一切都以榮耀上帝為目的。」

雖然馬立娜姑娘已離開了恆基,但這座燈塔仍將在許多人心中發光,留下溫暖的印記。

馬太福音五章16節「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


▲2009年馬立娜宣教師(圖右)來台訪問與筆者合影。
 
參考文獻:
1.「最有價值的奉獻,馬立娜委身恆基26年」,《基督教論壇報》,2009年10月17日。
2.「芬蘭馬立娜,恆春獻愛40年」,《人間福報》,2009年11月9日。
3.潘稀祺水彩畫像及照片提供。